(二)“人间佛教”的四个含义
印顺导师并且在《契理契机》中(注24),依照〈人间佛教要略〉一文,而简略地归纳出“人间佛教”所应有的四个含义;它们是:
(1) “论题核心”,是“人,菩萨,佛----从人而发心修菩萨行,由菩萨行圆满而成佛”。也就是说,“人间佛教”的第一个要件是:从“人” (而不是鬼怪或天神) 为出发点,向着菩萨、佛陀的境界,浩浩前进。
(2)“理论原则”是:“法与律合一”、“缘起与空性的统一”,以及“自利与利他的统一”(注25)。
(3)“时代倾向”是“青年时代”、“处世时代”、“集体(组织)时代”。为了适应“青年时代”,佛教应该“重视少壮的归信”,“必然的重于利他”。为了适应“处世时代”,佛教“应该做利益人类的事业,传播法音”。而为了适应“集体 (组织)时代”,“不但出家的僧伽,要更合理 (更合于佛意)化,在家弟子学修菩萨行的,也应以健全的组织来从事利他而自利”。
(4)“修持心要”,“应以信、智、悲为心要”。
在以上所说到的四点当中,第(1)点最足以看出“人间佛教”的特色。印顺导师甚至认为,像这种“从人而学习菩萨行,由菩萨行修学圆满而成佛”的“人间佛教”,是“古代佛教所本有的”,因此,把它提出来,“不是创新,而是将固有的‘刮垢磨光’”(注26)。因此,我们将在下面做比较详细的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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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 24) 引见《契理契机》,页47~49。 (注 25) 其中,所谓“法与律合一”,印顺导师曾解释说:“用集团力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,净化内心的烦恼,是根本佛教的特色。后代学者而尊律的,但知过午不食,手不捉持金钱,而大都漠视僧团的真义。一分重禅的----近于隐遁瑜伽的,或以佛法为思辨的论师,都轻视律制。不知佛法的流行于世间,与世间悉檀的律制,有着最密切的关系。律的不得人重视,为佛法发达中的一大损失。所以人间佛教,必须本着佛教的古义,重视法与律的合一原则。”〔〈人间佛教绪言〉;引见《妙云集(14).佛在人间》,页 106。〕其次,对于“缘起与空性的统一”,则解释说:“缘起不碍性空,性空不碍缘起;非但不相碍,而且是相依相成。世出世法的融摄统一,即人事以成佛道,非本此正观不可。既不偏此,又不偏彼,法性与法相并重,互相依成,互相推进,而达于现空无碍的中道。”(同前书,页108~109。)又说:“缘起与性空的统一,他的出发点是缘起,是缘起的众生,尤其是人本的立场。因为,如泛说一切缘起,每落于宇宙论的,容易离开众生为本的佛法,如泛说一切众生,即不能把握‘佛出人间’,‘即人成佛’的精意。”(引见前书,页 109。) 而对于“自利与利他的统一”一点,印顺导师则解释说:“菩萨的自利,从利他中得来,一切与利他行相应。……大乘道的自利,不碍利他,反而从利他中去完成。”(同前引。)
(注 26) 〈人间佛教要略〉;引见《妙云集(14).佛在人间》,页99。
引自佛在人间----印顺导师之“人间佛教”的分析---杨惠南

